招生政策
https://gaokao.chsi.com.cn/gkxx/zcdh/202111/20211101/2124883385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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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招生工作人员“六不准” 1、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。2、不准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3、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、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。4、不准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。5、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现金、有价证券。6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。 教育部:高校招生“十项禁令” 1、严禁省级招办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...